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有关精神,现将做好第65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 申请面上资助的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 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次一次。
5.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6. 不允许涉密项目申报。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校博管办,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 申请人于2019年2月23日将纸质申请书1份交校博管办审核。
三、其他
1. 特别说明
(1)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校博管办,申请人须向校博管办提出申请,由校博管办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须由校博管办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校博管办,再由校博管办在网上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
(2)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学校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中的“申报单位”须选择“湘潭大学”,“通讯地址”要详细填写到所在院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由校博管办统一签字盖章。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中的“博士后编号”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统一编号,即进站录取通知书上的编号。
2. 资助成果管理
(1)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Project Fund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2)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必须向校博管办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具体提交流程:办理出站手续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在线提交至校博管办,同时打印1份纸质报告,交校博管办审核和备案。
(3)军队和地方联合培养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在网上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报告模板,网下填写并打印1份纸质报告,刻录光盘1张,交校博管办审核和备案。
3. 未尽事宜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执行。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积极组织好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进行申报,并通知博士后于2019年2月23日前提交第65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纸质材料到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4室,联系人:蒋诗岚,联系电话:0731-58292075、15111377507)。
湘潭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