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9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26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日常经费资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部分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我省办理进站手续)。已经获得过国家或省日常经费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重复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学兼优;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2017年10月1日后,已正式办理进站手续并已开题在站工作的人员,或个别2017年10月1日前进站因漏报等原因、目前仍在站工作但从未享受日常经费资助的人员;
(四)选题范围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紧密结合我省的经济与科技发展重点,研究的课题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于2018年9月28日前填写好《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其中“博士后站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由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统一签字盖章)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将纸质档交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4室),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附件:
湘潭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