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有关精神,现将做好第67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四)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五)申请项目为本人承担。
(六)非涉密项目。
(七)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上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在线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二)申请人于2020年2月18日前将纸质申请书1份交校博管办审核。
三、其他
(一)特别说明
1.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校博管办,申请人须向校博管办提出申请,由校博管办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须由校博管办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网上将申请材料驳回校博管办,再由校博管办在网上驳回申请人进行修改。
2.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中的“申报单位”须选择“湘潭大学”,“通讯地址”要详细填写到所在院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由校博管办统一签字盖章。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中的“博士后编号”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统一编号,即进站备案证明上的编号。
(二)资助成果管理
1.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Project Fund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2.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必须向校博管办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具体提交流程:办理出站手续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在线提交至校博管办,同时打印2份纸质报告,交校博管办审核和备案。
3.军队和地方联合培养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在网上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需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报告模板,网下填写并打印1份纸质报告,刻录光盘1张,交校博管办审核和备案。
(三)未尽事宜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执行。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积极组织好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进行申报,并通知博士后于2020年2月18日前提交第67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纸质材料到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4室,联系人:陈丽辉,联系电话:0731-58292075、15594191131)。
湘潭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