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1-12-27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2号)精神,为做好第八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见附件1)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于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在设站评审中将优先考虑。

三、相关要求

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请按要求填写《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一式14份,见附件2),并于2012224将申报材料送至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附件:1、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

2、申请新设增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湘潭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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