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唯一的教育部共建大学、湖南省唯一一所没有经过大规模合并的老牌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综合办学实力稳定在全国高校80位左右,研究生教育竞争力位列全国80强。为了实现全面建成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大学的目标,使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整体向世界一流大学行列迈进,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改革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公开招聘整体工作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国内领先或者世界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5、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广泛的学术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了解本学科领域的世界发展前沿;
6、学科学术带头人年龄应当在55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
(二)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身心健康;
3、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应当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4、应聘要求为博士学历的年龄应当在40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要求为硕士学历的年龄应当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者应当于2017年9月30日前获得岗位要求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潭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专任教师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29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 找到对应岗位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电子文档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
提供的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方法
1、开考比例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岗位要求为博士学历的专任教师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学历的专任教师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考核方式
应聘学科、学术带头人和岗位要求为博士学历的专任教师采取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教学能力考核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现场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学历的专任教师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试教成绩在70分以上(含本数,下同)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入职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绩效工资等待遇。同时根据应聘人员的科研成果,学校为其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人才引进待遇,标准面议。
咨询电话:0731-58292074 (湘潭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樊老师,张老师)
监督电话:0731-58292133 (湘潭大学监察处)
湘 潭 大 学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