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从2007年起学校拟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系列副教授、教授职称人员进行教学情况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课堂教学情况、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试卷评价等,审查结果拟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单位对2007年拟申报评审副教授、教授职称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见附件,今年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评对象可不登记),并于2006年10月23日前将名单报人事处师资科。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