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湘教发〔2019〕14号,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芙蓉计划”芙蓉学者项目考核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芙蓉学者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1.届满考核对象为2020年到岗的特聘教授、2022年到岗的青年学者和讲座教授。
2.中期考核对象为2022年到岗的特聘教授。
(二)考核内容
芙蓉学者受聘到岗工作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情况。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个人填报。
(1)参加届满考核人员按要求填写《芙蓉学者聘期届满考核登记表》(附件2),参加中期考核人员按要求填写《芙蓉学者聘期中期考核登记表》(附件3),并写明自评考核结果。
(2)根据与学校签订的芙蓉学者聘期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提交受聘到岗以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方面的聘期考核总结报告。
2.二级单位初核。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对参加届满考核人员及中期考核人员的实际到岗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以单位党委名义提交考核总结报告,向学校上报初步考核结论。
3.学校考核。人事处组织专家结合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考核意见对参加届满考核人员及中期考核人员实际到岗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审定。
(五)工作安排
1.2025年4月16日前,参加考核人员向所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提交相关考核材料(含聘期考核总结报告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等)。
2.2025年4月18日前,相关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完成初核,并将初步考核结论报人事处人才办(综合办公楼411室,联系人:张梅、唐缙致,联系电话:0731-58292074),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cb@xtu.edu.cn):
(1)考核总结报告。以所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党委名义提交考核总结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须同时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档。
(2)《芙蓉学者聘期届满考核登记表》或《芙蓉学者聘期中期考核登记表》。按《填表说明》填写,封面处加盖所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公章;一式一份,须同时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档。
3.2025年4月24日前,人事处分配系统填报账号及密码,届满考核人员登录系统(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xexam.com.cn/jsc)开始系统填报和材料上传工作。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至4月30日。
4.2025年4月29日前,届满考核人员完成系统填报和材料上传工作,学校完成申报系统上报。
二、典型案例报送
根据通知要求,高校要认真总结“芙蓉计划”芙蓉学者项目实施成效,并将聘期内在学术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届满考核人员作为典型案例推荐上报。
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有参加届满考核且符合推荐条件的,至少应推荐1人,并于4月23日前按照通知要求以单位名义报送典型案例材料(3000字左右),电子档发送至rcb@xtu.edu.cn。
附件:
1.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2.芙蓉学者聘期届满考核登记表
3.芙蓉学者聘期中期考核登记表
人事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