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rscszk发布时间:2016-10-10浏览次数:

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通知》湘教通〔2016444)精神,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工作安排

()推荐范围与条件

见湘教通〔2016444号文件(见附件1)

()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指标为8名。各院系(教学部)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为加强两课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推荐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中,应有1名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5年以上的在岗专任教师。马克思主义学院可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参加遴选。

()推荐程序及相关要求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个人根据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与条件,向所在院系(教学部)提出申请,各院系(教学部)根据申请人的德才表现、成果业绩等情况,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由所在院系(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21017日前,各院系(教学部)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申报人员的以下材料(供学校组织专家推荐评议时使用,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的佐证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一份。

上述表格可在湖南教育政务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子站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网址:http://jsc.gov.hnedu.cn/c/2012-06-12/755144.shtml),被推荐人提交的实绩材料中的相关实绩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6930日。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工作安排

()验收检查对象

2013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2)

()验收检查内容和验收检查材料

按湘教通〔2016444号文件执行。各培养对象需将下列材料于1017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供学校组织专家综合评议时使用,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准备一式二份(其中1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和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的佐证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一份。

接受验收检查的培养对象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930日。

三、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年度考核对象

2014年度确定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3)

()年度考核内容和年度考核材料要求

按湘教通〔2016444号文件执行。各培养对象需将下列材料于1017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供学校组织专家综合评议时使用,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反映培养对象2015年度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的佐证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一份。

接受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1231日。

四、材料上报工作要求

()管理系统数据填报

所有参加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的材料均需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报送。2016年度学校推荐人选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分配(联系人:郭黎,联系电话:58292075)。参加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管理系统。特别提醒:请在1025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所有上报材料的填报、上传等项工作,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请严格按照湘教通〔2016444号文件执行。

(二)上报纸质材料准备

2016年度学校推荐人选和参加验收检查、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按照湘教通〔2016444号文件要求准备上报教育厅的纸质材料,并于1027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所有复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以确认属实,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件:

1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通知( 湘教通〔2016〕444号)

2需参加验收检查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3需参加考核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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