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356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遴选、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工作安排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
见湘教通〔2018〕356号文件(附件1)。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指标为10名。各学院(教学部)可推荐1名候选人到学校参加评审。
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名额为5人及以上的院校,应至少推荐一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人选。毛泽东学院(筹)·马克思主义学院可另外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参加评审。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个人根据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与条件,向所在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各学院(教学部)根据申请人的德才表现、成果业绩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2.学校审核和评审。学校对学院(教学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对学校审定通过的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材料要求
9月14日前,各学院(教学部)向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提交申报人员的以下材料(供学校组织专家推荐评议时使用,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情况一览表》一份。
3.培养对象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扫描件)。
4.反映培养对象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其中提交5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和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被推荐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二、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工作安排
(一)验收检查对象
2014年度确定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2)。
(二)验收检查内容和验收检查材料
按湘教通〔2018〕356号文件执行。各培养对象需将下列材料于9月14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供学校组织专家综合评议时使用,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一式二份(其中1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培养期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3.《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及《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4.培养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一)年度考核对象
2015、2016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3)。
(二)年度考核内容和年度考核材料要求
按湘教通〔2018〕356号文件执行。各培养对象需将下列材料于9月14日前报送至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供学校组织专家综合评议时使用,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考核年度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检查一览表》。
4.反映培养对象考核年度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四、材料上报工作要求
(一)管理系统数据填报要求
所有参加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的材料均需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报送,通知中所需表格(有关《一览表》由人事处在系统中导出)可在该系统登录界面下载。2018年度学校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分配(联系人:蒋诗岚,联系电话:58292075)。参加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管理系统。
特别提醒:参加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的,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在管理系统完成所有上报材料的填报、上传等工作。参加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请在9月25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所有上报材料的填报、上传等工作。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请严格按照湘教通〔2018〕356号文件执行。
(二)上报纸质材料要求
请2018年度学校推荐人选和参加验收检查、年度考核的培养对象,按照湘教通〔2018〕356号文件要求准备上报教育厅的纸质材料,并于9月28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所有复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以确认属实,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356号)
2.需参加验收检查的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3.需参加年度考核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人事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