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遴选、2015年度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2016年度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工作安排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
见《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指标为10名。各学院(教学部)可推荐1名候选人。
为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名额为5人及以上的院校,应至少推荐一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人选。马克思主义学院可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参加遴选。
(三)推荐程序
1.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个人根据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与条件,向所在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各学院(教学部)根据申请人的德才表现、成果业绩等情况,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2.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和遴选。学校对各学院(教学部)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进行遴选。
3.公示。对学校审定通过的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材料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1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3. 申报对象个人培养计划,由申报对象在学校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
4. 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包括5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复印件;反映申报对象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工作安排
(一)验收检查对象
2015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2)。
(二)验收检查内容和验收检查材料
按《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各培养对象需将下列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供学校组织专家综合评议时使用,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1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 验收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培养期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4.验收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一)年度考核对象
2016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3)。
(二)年度考核内容和年度考核材料要求
按《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各培养对象需将下列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供学校组织专家综合评议时使用,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1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 考核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考核年度内(2018年1月至12月)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一览表》。
4.反映考核对象2018年1月至12月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四、材料上报工作要求
(一)管理系统数据填报
特别提醒:参加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的,待学校遴选通过后,再在管理系统完成所有上报材料的填报、上传等工作。参加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请在11月29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所有上报材料的填报、上传等项工作,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请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上报纸质材料准备
附 件:
人 事 处
2019年11月8日